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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人誹謗要什麼證據

名譽毀謗 閱讀(5.31K)

如遭遇他人誹謗,相應的書證、錄音、視訊或者是截圖,都可以作為證據,證明存在誹謗的事實
必須滿足以下的要求,才可構成誹謗:
1、須有捏造一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告人誹謗要什麼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