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名譽毀謗>

《民法典》網路侵權有哪些行為

名譽毀謗 閱讀(1.22W)
《民法典》網路侵權有哪些行為
律師解析:網路侵權行為一般包括利用網路傳播、公開他人基本資訊的;
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的存在卻不刪除連結的;
竊取網路使用者中的資金的;
擅自將他人作品進行數字化傳輸,規避技術措施,侵犯資料庫等。
網路侵權是指在網路環境下所發生的侵權行為,是知識侵權的一種形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