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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汙染責任保險強制制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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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環境汙染責任保險強制制度是什麼

環境汙染強制責任保險

加強建立環境汙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

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我國就先後在大連、長春、瀋陽等地啟動了環境汙染責任險試點工作。2021年,國務院印發《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開展環責險試點工作。隨後,環保部與保監會多次聯合印發檔案,對規範和引導環責險試點工作作出具體部署。2021年,央行、保監會等七部委聯合印發《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正式提出在環境高風險行業“建立環境汙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至此,我國強制環責險終於“小荷剛露尖尖角”。

目前,我國環責險試點範圍已覆蓋重金屬、石化、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處置等環境高風險行業,保險機構累計為投保企業提供1300餘億元的風險保障金。二十餘年漫長的歷史演進過程,為建立我國強制環責險制度積累了實踐經驗、奠定了堅實基礎。環責險由試點全面進入“強制”時代“水到渠成”。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將有關環境責任用法規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以激勵企業對環責險產生內在需求,促進強制環責險發展。我國建立強制環責險制度的初衷也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