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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空拋物罪的相關規定

高空墜物 閱讀(1.53W)

一、關於高空拋物罪的相關規定

關於高空拋物罪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物業如何處理高空墜物問題

(一)無事故損失的處理

無事故損失的高空拋物,物業公司也不可忽視,應儘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臨的治安處罰,勸告其不要再犯。對有過高空拋物行為的人,應在日常的保安巡視中,加強對其的監督。如無人目擊肇事者,則應及時清除墜落物,並由保安在可能出現肇事者的相關樓層住戶中進行詢問與調查,同時宣傳高空拋物的危害及可能面臨的治安處罰,顯示物業管理對此事的關注。

(二)發生損失的事故處理

如果因高空拋物,而造成了社群內居民財產與人身安全遭受損失的情況,物業公司應及時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取證,查詢肇事者。物業服務公司及時足額購買公共責任保險,可以規避此類相關的風險、減少經濟損失。

(三)認真對待居民投訴

在出現居民對高空墜物的投訴時,物業公司接待人員應及時派員到現場處理,記錄相關情況,並對事情進行調查走訪,按上述(一)、(二)兩類情況及時處理,安撫受害人情緒,並予以回訪,作好相應的記錄備案。

高空拋物對於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脅,經研究表明,即使是一個雞蛋,從足夠高的樓層上落下砸到人的話,可能會造成被害人的重傷,所以此次對於增加的高空拋物罪,在很大範圍內起到了威懾的作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此現象的發生,希望政府加快相關法規或者措施的出臺,進一步完善高空拋物行為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