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高空墜物>

離婚賠償要的條件包括哪些

高空墜物 閱讀(8.39K)

離婚賠償要的條件包括哪些

有的夫妻在離婚的時候,一方會向另一方主張賠償。但並不是在所有離婚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一方賠償的,我國法律中對離婚賠償做出了嚴格的條件限制,那到底離婚賠償要的條件包括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離婚賠償要的條件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具體說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二)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四)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二、發現孩子非親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一般來說,配偶權是指夫妻之間互為配偶的基本身份權。配偶權的性質是絕對權,其他任何人均負有不得侵害該配偶權的義務。在現實生活,配偶一方侵害另一方的配偶權,主要表現為對忠實義務的違反。

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在《關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受欺騙撫養非親生子女離婚後可否向女方追索撫養費的覆函》中規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與他人通姦生育子女,隱瞞真情,另一方受騙而撫養了非親生子女,其中離婚後給付的撫養費,受欺騙方要求返還的,可酌情返還,至於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受騙方支出的撫養費用應否返還,尚需進一步研究。

所以由此可知,發現孩子非親生,在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賠償。

一般我們說離婚賠償,往往是因為夫妻中一方具有法定的離婚過錯行為,那麼在離婚的同時另一方才可以要求其做出賠償。具體離婚賠償要的條件包括了四點,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而實踐中,要是發現撫養了很久的孩子並不是自己親生的,這種情況下夫妻離婚的話也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