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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業主高空墜物法律如何劃分責任?

高空墜物 閱讀(1.92W)

近年常有大風狂風等極端天氣,固定不牢的高空物體墜落不巧傷到行人,因為事發偶然、監控缺失等狀況,導致無法找到拋物元凶或墜落之物主人,最終判決事發地點附近高樓業主集體承擔責任的新聞。有關業主高空墜物法律如何劃分責任,需要分情況來看:

有關業主高空墜物法律如何劃分責任?

1、找得到侵權人(拋物者、墜落物品所有者)

一般情況下,如果能夠確定加害人,則由該加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個人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

2、找不到侵權人的責任劃分

如果無法找到墜落物品的所有人或者拋物元凶,則由事發地點樓上的住戶集體承擔補償責任。我國《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並且該“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的責任僅屬於按份責任而非連帶責任。

對於高空墜物、高空拋物沒有造成人身傷亡和重大財務損失的,只要不嚴重威協到公共安全,一般不會被追究責任,但是對於造成人身傷亡和重大財務損失的情形,除了被追究民事責任以外,嚴重的還會被追究故意殺人、過失致人死亡等刑事責任。(追究刑事責任僅限於找得到拋物者或者墜落物品所有人的情形。)

3、怎樣做可以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免除責任

(1)找出實際加害人來免除自己的責任

(2)提供證據證明自己在侵權行為發生時根本不可能在建築物內或者傷人物品不可能歸屬自己,從而在時間上或客觀方面免責。

(3)不可抗力免責。比如在發生地震、颱風等自然災害時,由於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墜落,即便查明瞭墜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擔責。

因高空墜物傷人事件近年多發,此種案件經常引發社會熱議和法律糾紛,如果您作為高層住宅業主,日常應保持警醒之心,以固定頻率檢查住宅外牆、陽臺和窗臺等可能墜物的地點,如果發現有墜物風險要及時、妥善處理,以免將他人砸傷。法律對有關業主高空墜物法律如何劃分責任有明確規定,如您仍有問題歡迎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