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高空墜物>

一旦發生高空墜物能報警嗎?

高空墜物 閱讀(8.36K)

一、一旦發生高空墜物能報警嗎?

一旦發生高空墜物能報警嗎?

發生高空墜物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傷害的不需要報警,但是如果造成了傷害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時可以選擇報警的。《民法典》還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明確高空拋物責任分擔一直以來高空拋物行為倍受關注,由於沒有具體的法律制約,此類事件屢見不鮮、屢禁不止,而且處理此類事件的結果也不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根據這一法規,同一樓內的鄰居向外面高空拋物砸到了行人或車輛,如果查不出來究竟是哪一個人造成的這個損害,為了保護受害人,就只能讓有可能造成損害的居民共同承擔補償責任。這條規定一方面保護了受害者的權利,一方面可也使無辜者受到了牽連。但如果判定住戶均無責任,那麼數萬元的醫療費、傷殘補助費都全部落在了受害人身上,他的肉體、精神和經濟上都受到極大傷害。如果追究這些住戶的責任,每人負擔的是幾千元。換句話說,用小的不公平避免大的不公平,這應是《民法典》規定這條的立法本意。根據國家物權法等規定,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遇上這樣的情況,首先應第一時間向社群所在物業管理公司反映。

如果發生了高空拋物,造成財產、人身傷害,物管公司不是一點責任也沒有,而是在一定條件下應當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因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區公共秩序的責任,或維護區域內秩序的責任。高空拋物是破壞小區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設法防止應是物管公司的職責之一。根據法規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高空墜物的問題目前在社會上被稱為高空垃圾,隨意亂扔的高空墜物不僅會對環境造成汙染破壞,更有可能對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財產造成破壞。如果沒有造成什麼嚴重的後果雙方能協商解決的可以不用選擇報警,但是如果一旦造成了一定的後果,必須要第一時間報警解決問題。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