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婦女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人身自由權利與人格尊嚴,物件僅限於婦女。那麼拐賣婦女應怎麼處罰呢?請閱讀下面的內容瞭解相關知識。
拐賣婦女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的行為之一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犯該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拐賣婦女集團的首要分子;
(2)拐賣婦女三人以上的;
(3)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4)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5)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
(6)造成被拐賣婦女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7)將婦女賣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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