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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合格證怎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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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品質量合格證怎樣辦理

產品質量合格證怎樣辦理

可以去工商部門申請產品質量合格證。

產品合格證是生產企業為表明出廠產品經質量檢驗合格,附於產品或產品包裝上的合格證書、合格標籤或合格印章,是企業對其產品質量作出的明示保證,也是法律規定生產者所承擔的一項產品標誌義務。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廠,這是企業質量保證體系最起碼的規定。

一般情況下,效能、結構複雜的產品,大件耐用消費品和高檔高價值的產品都採用合格證書。如,冰箱、彩電、洗衣機、珠寶首飾、計算機、汽車等產品。日用消費品則使用合格標籤,如,服裝、鞋食品等產品。為了方便生產者標註,有些產品可以在標籤、說明書、包裝物上印製”合格“二字。如,化妝品、保健品、藥品等。總之,標註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要有利於保證產品質量,有利於保護使用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有利於生產者,方便生產。

需要說明的是,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標註時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該規定僅是使用於經檢驗合格的合格產品,不適用於不合格產品;

2、該規定僅對國內生產且在國內銷售的產品有效。

二、產品質量合格證的效力

《產品質量法》明確規定,產品或其包裝上應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一方面是要求生產者要保證產品質量,另一方面是為了讓使用者、消費者辨明產品的質量。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是生產企業為表示出廠的產品質量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經其質檢機構及檢驗人員檢驗合格而附於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合格證、合格印章等合格標識。因此,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不是哪個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批准發放的,而是生產企業自行製作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形式主要有3種:合格證書、檢驗合格印章和檢驗工序編號印章。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是生產企業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的質量做出的明示擔保,保證其生產、銷售的產品質量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因此只能在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上使用,對未檢驗的產品或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能使用。具有合格證的產品如不合格,生產企業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生產者或銷售者欺騙使用者、消費者,故意將不合格的產品附上合格證明,就構成了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事實.按規定應當追究生產者、銷售者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銷售者還應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如果該產品發生質量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財產損害,違法者還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