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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手機拿回家犯法嗎?

財產侵權 閱讀(8.52K)

撿到手機拿回家犯法嗎?

撿到手機拿回家犯法嗎

撿到手機本身不違法。如果這個手機是別人拋棄的,撿到手機的人可以先佔取得所有權。但是,如果這個手機是別人遺失的,撿到手機的人有義務歸還失主。如果手機的價值不是很大,佔為己有拒不返還,屬於民事上的不當得利,失主可以起訴索回;如果手機價值超過5千元,佔為己有拒不返還,可能涉嫌侵佔罪,失主可以去法院告刑事自訴案件

據瞭解,《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拾得遺失物應當歸還失主的規定,而將地上的遺失物、遺忘物據為己有的行為,民法上稱為“取得不當利益”。既然是“不當利益”,歸還失主就是義務,而失主索取失物則是其權利。為防止拾得他人錢物而拒不歸還,《刑法》設立了“侵佔罪”。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者拒不交出的行為。法律規定,侵佔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一般來說:

1、撿到價值不滿人民幣10000元(不滿足:數額較大)的手機,一般情況下都不犯法。

2、撿到手機有歸還失主的義務。失主沒有索要,可以交給公安機關。當失主索要時,有歸還的義務,如果不歸還,會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

3、如果有代為失主保管意思,並進行了失物招領,當失主取得手機時,可以以“無因管理”要求失主支付必要的管理費用。

4、當撿到手機價值人民幣10000元以上(數額較大),如果不歸還,會涉及到刑事責任:侵佔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沒有明確的規定說一定是違法的,從法律層面來說,如果沒有拒絕歸還的話,本身只是單純的撿到手機其實不違法,但是民法規定來說,作為公民有義務將撿到的手機歸還失主。如果失主過來索取手機的話,撿到的人拒絕歸還就有可能構成侵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