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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撤訴後被告能提起反訴嗎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2.24W)

被告必須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起反訴,以保障原告的答辯權利,並且便於法院在開庭之前確定案件的爭議。
反訴是被告提出的獨立的訴訟請求,因此即使原告撤訴,被告的反訴依然可以繼續,而不會因原告的撤訴而不成立或終止。
撤訴,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後,宣告判決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訴的行為。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按撤訴處理,即原告雖然沒有提出撤訴申請,但其在訴訟中的一定行為已經表明他不願意繼續進行民事訴訟,因而,法院依法決定登出案件不予審理的行為。不論是當事人申請撤訴還是按撤訴處理的,都會產生一定的法律後果。
反訴是指在一個已經開始的民事訴訟(訴訟法上稱為本訴)程式中,本訴的被告以本訴原告為被告,向受訴法院提出的與本訴有牽連的獨立的反請求。該權利亦是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的重要體現,是本訴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權利,是保障本訴被告人民事權益的一項重要制度。
《破產法司法解釋》第九條

原告撤訴後被告能提起反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