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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人身損害受害人如何維權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1.22W)

1、受傷後,及時到正規醫院就醫,切勿私自處理,以免後患無窮;
2、保留治療中的各類費用支出的憑證,包括:醫療費、藥品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護理費等);
3、出院時別忘了要求醫生開具醫院證明:一要證明病情,二要建議休息_個月。如果病情嚴重或出院後不能自由活動、需要他人照顧的,可以要求醫生出具建議臥床休息或需要護理_個月的證明;
4、如果傷勢較嚴重或受傷後大量出血,可以要求醫生在病歷及診斷證明書中寫明加強營養,以助恢復。這是獲得營養費的重要證據。

發生人身損害受害人如何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