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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受害人該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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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有以下維權辦法:1、提起離婚訴訟。2、請求損害賠償。3、提起刑事自訴。4、重新提起訴訟。對於輕傷害案件,在檢察機關的審查起訴階段,如果被害人表示願意諒解犯罪嫌疑人的,檢察機關也可以不起訴該案,而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處理或不起訴處理。當事人對檢察機關的調解後悔的,還可以重新提起訴訟。5、進行申訴。受到家庭暴力,被害人報警後應當立案偵查。未予立案的,被害人可到檢察機關的控告申訴部門進行申訴。

家庭暴力受害人該如何維權

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公安局、派出所尋求救助,公安部門應當對受害人提供保護,對加害行為進行阻止。受害人也可以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進行勸說、阻止。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著眼於制止正在發生的暴力行為,使受害人避免加害的繼續進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家庭暴力的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新的援助條例規定“因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要求變更或者解決收養、監護關係的”,“因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對方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離婚的”都可申請法律援助。家庭暴力受害者應以法律為武器,積極勇敢地為自己維權。

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首先應當及時地報警,制止對方的家暴行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另外,受害人應當收集對方實施家暴的相關證據,如已經報警的報警記錄、驗傷報告、造成傷害的照片視訊等等的相關證據材料。假若雙方已經走到離婚的地步,那麼遭受家暴的受害人可以和對方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如果可以協商一致達成離婚協議的,可以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若雙方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那麼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害人可以作為婚姻當中無過錯一方向對方實施家暴的實施方提出損害賠償。最後建議對於遭受家暴的受害人可以找律師進行代理,協助處理以此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家庭暴力是一種很常見的情況,當遇到家庭暴力的時候,千萬不要忍氣吞聲,一定要利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因為忍氣吞聲就只會讓其更加的囂張,進而使自己受到更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