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解答>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傷殘等級有哪些評定標準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2.64W)
傷殘等級有哪些評定標準
律師解析: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如下: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中六級以上傷殘有傷殘津貼,七級及以下沒有傷殘津貼。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