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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權利的情形有什麼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2.02W)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有關的行為,具體表現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譽、人格以及選舉權、被選舉權等受到非法侵犯。
1、暴力行為。以毆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死亡,是嚴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權的違法行為。
2、違法使用武器、警械武器、警械。
3、其他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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