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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侵權歸責原則有哪些規定

財產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1.96W)
環境侵權歸責原則有哪些規定
律師解析:環境侵權歸責原則的規定有:
1、適用無過錯歸責原則;
2、兩個以上汙染者汙染環境,汙染者承擔責任的大小,根據汙染物的種類、排放量等因素確定;
3、因第三人的過錯汙染環境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汙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
汙染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
因汙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條
因汙染環境、破壞生態發生糾紛,行為人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