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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死因不明應承擔侵權責任嗎

財產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1.76W)
《民法典》死因不明應承擔侵權責任嗎
律師解答:不應承擔。律師解析:民法典死因不明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一方不明原因死亡,不能確定另一方對其死亡存在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但有例外,過錯推定則是指在損害事實發生後,基於某種客觀事實或條件而推定行為人具有過錯,從而減輕或者免除受害人對過錯的證明責任,並由被推定者負擔證明自已沒有過錯的規則。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