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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多少錢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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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偷稅漏稅多少錢會被判刑?

偷稅漏稅多少錢會被判刑?

偷稅漏稅五萬元以上一般就會被判刑,具體的量刑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

第二百零一條 【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稅漏稅案件的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七條 [逃稅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條)]逃避繳納稅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二)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納稅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

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國家在徵收之後,一般會將這些錢用於扶貧,或者是用於維護社會基礎設施,故此那些逃稅的行為,從根本上來說,侵犯了的公眾的權益。為了使得自己的權益得到維護,在日常生活之中,發現逃稅現象存在時,是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