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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稅款的後果是怎樣的?

偷稅漏稅 閱讀(1.28W)

偷逃稅款的後果有需要承擔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或者是刑事責任,經濟責任則是需要補繳並且有滯納金,而且會被罰款,偷逃稅款若是數額過大構成犯罪行為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只要是因為納稅人的原因少繳稅款,不論主觀客觀,一律視為偷稅。偷稅的後果:1.經濟責任:補稅滯納金;罰款:偷稅數額不滿1萬元或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不到10%,稅務機關追繳偷稅款、並處偷稅額5倍以下罰款。

偷逃稅款的後果是怎樣的?

2.行政責任:提請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採取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

3.刑事責任: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只有因為稅務機關的過失而使納稅人少繳稅款才叫漏稅。漏稅的後果:補繳稅款:稅務機關3年內可以追徵;特殊情況追徵期可延長到10年;偷騙稅無限期追徵,補稅時可爭取分期但要注意對現金流的衝擊。不用繳納滯納金、不罰款。綜上,只有偷稅達到一定數額時才會被判刑。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偷逃稅款之後納稅機關是可以強制追繳偷稅的稅款的,並且在補繳稅款的時候需要繳納滯納金以及罰款,若是因為偷稅的問題已被行政處罰過兩次的,還不改的,第三次是會根據偷逃的稅款的多少來判刑的,建議儘快補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