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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偷稅漏稅違法嗎?

稅務訴訟 閱讀(2.42W)

一、房屋交易偷稅漏稅違法嗎?

房屋交易偷稅漏稅違法嗎?

1、房屋交易偷稅漏稅違法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偷稅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1)偽造(設立虛假的賬薄、記賬憑證)、變造(對賬簿、記賬憑證進行挖補、塗改等)、隱匿和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

(2)在賬簿上多列支出(以衝抵或減少實際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不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仍然拒不申報;

(4)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即在納稅申報過程中製造虛假情況,比如不如實填寫或者提供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的納稅資料等。

二、偷稅和漏稅的區別有哪些?

1、區別

(1)性質不同。“偷稅”是故意違反稅收法規的行為,“漏稅”則是無意發生的漏繳行為。

(2)處罰不同。對於“漏稅”的納稅人,除限期追補漏繳稅款外,還可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倍以下的罰款。而對“偷稅”的,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款外,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2、相同點

偷稅罪與漏稅在客觀方面的表現有相同之處,都是造成了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結果。但兩者有著本質區別,即在行為人的主觀方面,偷稅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主觀惡性大,為了達到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目的,不惜損害國家利益,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而漏稅是一種主觀過失,主觀上沒有犯罪的故意,其主觀惡性小,所以不能以犯罪論。

不管是偷稅、還是逃稅,都是違法的行為,公民、單位在與他人進行房屋買賣等交易之後,若是需要履行納稅義務,最好在限定期限內到指定部門納稅,而不得采取任何的方式去逃稅、漏稅,否則不僅逃稅、漏稅的數額可能會被追繳,實施此類行為的公民、單位還有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