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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訴訟法律關係有什麼?

稅務訴訟 閱讀(2.7W)

一、稅收訴訟法律關係有什麼?

稅收訴訟法律關係有什麼?

稅收法律關係是由稅收法律規範確認和調整的,國家和納稅人之間發生的具有權利和義務內容的社會關係。稅收法律關係的一方主體始終是國家,稅收法律關係主體雙方具有單方面的權利與義務內容,稅收法律關係的產生以納稅人發生了稅法規定的行為或者事實為根據。

稅收法律關係的要素包括:

(1)稅收法律關係的主體,也稱為稅法主體。是指在稅收法律關係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國家、徵稅機關、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2)稅收法律關係的內容。是指稅收法律關係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主要包括納稅人的權利義務和徵稅機關的權利義務。

(3)稅收法律關係的客體。是指稅收法律關係主體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物件,主要包括貨幣、實物和行為。

二、稅收訴訟申請行政複議什麼時候出結果?

稅收訴訟案件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5日內分情況告知申請人:

第一種是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予以受理;

第二種是申請不符合法律規定,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第三種是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但不屬於該機關受理,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由法律確定的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具有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叫做稅收訴訟法律關係。稅收訴訟申請行政複議後,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會在5日內下發通知。對於符合行政複議申請的,予以處理;對於不符合行政複議申請的,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通知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不予受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