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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稅罪包括2次嗎怎麼處罰的?

稅務訴訟 閱讀(3.12W)

一、逃稅罪包括2次嗎怎麼處罰的?

逃稅罪包括2次嗎怎麼處罰的?

包括。逃稅罪二次以上的,按照逃稅數額的累計來進行計算,並追究相關逃稅額度標準的刑事處罰,具體情況下應當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的犯罪事實後果來進行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上訴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上訴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上訴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如何區別避稅和逃稅

避稅和逃稅,雖然都是違反稅法的行為,但二者卻有明顯區別:

(1)適用的法律不同。避稅適用涉外經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後者僅適用國內的稅法規範。

(2)適用的物件不同,前者針對外商投資、獨資、合作等企業、個人;後者儀為國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各自行為方式不同。前者是納稅義務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過對經營及財務活動的人為安排,以達到規避或減輕納稅的目的的行為;後者則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納稅到期前,有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其他財產及收入的行為,達到逃避納稅的義務。一般情況下不構成犯罪,嚴重的構成偷稅罪,手段情節突出的可構成抗稅罪。

逃稅行為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認定,如果達到兩次以上,逃稅的數額可以累計,避稅和逃稅,雖然都是違反稅法的行為,但二者卻有明顯區別,適用的法律不同,適用的物件不同,各自行為方式不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