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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紅字發票怎樣開

合理避稅 閱讀(1.2W)
增值稅紅字發票怎樣開
律師解析:處理1:
若發票未繳銷,不需開具紅字發票。
可向接受勞務方索回已開具的發票聯,在該發票的所有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作為扣減當期勞務收入的憑證,然後按實收款項補開發票。
處理2:
若發票已繳銷,需開具紅字發票。
可向接受勞務方索回已開具的發票聯,在該發票聯註明“作廢”字樣。
根據收回的發票開具紅字發票,要求全部聯次一次複寫,紅字發票的存根聯、抵扣聯和發票聯不得撕下,將藍字專用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貼上在紅字專用發票發票聯的後面,並在上面註明藍字、紅字專用發票記賬聯的存放地點,作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依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管理條例細則》第十一條
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以下稱一般納稅人)因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
因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應按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未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增值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