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主要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當血液內酒精濃度大於或等於80毫克/100毫升時,即構成醉駕。
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可見,醉酒駕駛機動車是會因觸犯了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但是如果是首次醉駕的,且未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是存在被判處緩刑的可能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