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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判幾年 | 醉酒駕駛相關處罰規定

醉駕 閱讀(1.54W)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除了屬於嚴重的交通違章行為外,同時也是構成了刑事犯罪的,也就是《刑法》中規定的危險駕駛罪。那麼機動車駕駛者在承擔了交通行政方面的責任之後,其實還要承擔刑事方面的責任。那此時醉酒駕駛判幾年呢?下文中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醉酒駕駛判幾年 醉酒駕駛相關處罰規定

一、醉酒駕駛判幾年

醉酒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最高量刑是6個月拘役。但是,醉酒駕車又釀成了其他的危害後果,侵害了不特定群體的利益,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處死刑。

二、醉酒駕駛相關處罰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已經把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的處罰情況分得非常清楚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20至80毫克為飲酒駕駛。80毫克以上為醉酒駕駛。這是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標準。醉駕在刑事責任的量刑上,也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分別判處一至六個月的拘役。

《刑法修正案(八)》已經將“醉駕入刑”的“危險駕駛罪”描述得十分詳細,不管當事人的行為是否造成了社會後果,“處拘役,並處罰金”是對醉酒駕駛的最低刑罰,這是由“危險駕駛罪”的性質所決定的。因為“危險駕駛罪”不是結果犯而是行為犯和危險犯,所以不能以撞死撞傷幾個人、給社會和他人帶來多少財產損失來定罪量刑,而應當以醉酒駕駛本身的行為來定罪量刑。

要看《刑法》中對危險駕駛罪的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此時一般是在1-6個月之間對駕駛人員做出拘役的處罰,而實際如何判刑就要看具體的犯罪情節怎樣了。當然在醉駕的情況下要是導致了嚴重交通事故的發生,那就會以交通肇事罪來定罪,這個時候處罰就是很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