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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證沒有隨車帶怎麼辦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閱讀(3.13W)
行駛證沒有隨車帶怎麼辦
律師解析:開車沒帶行駛證,公安機關管理機關應當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機動車扣留機動車,並且告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
然後,根據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的情況分類進行處理,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1、駕駛員提供了駕駛證,給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記駕駛證一分,處罰完畢後退還駕駛員所駕駛的機動車;
2、駕駛員提供了駕駛證,但在行駛過程中有違法存在,根據其違法行為種類和未隨車攜帶駕駛證違法行為一併進行處罰,處罰完畢後退還駕駛員所駕駛的機動車;
3、駕駛人如果未能提供駕駛證,按無證駕駛違法行為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
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
的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