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交通事故解答>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交通事故起訴時間多久有效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閱讀(1.12W)

交通事故起訴: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3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適用特別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0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0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為1年;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審理對民事裁定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0日。對罰款、拘留民事決定不服申請複議的,審理期限為5日。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審理涉港、澳、臺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裁定再審的民事案件,根據再審適用的不同程式,分別執行第一審或第二審審理期限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起訴時間多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