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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什麼

重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如下:
1.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村收入×年限。60歲以下的,為20年,60-75歲的,為20年-(實際年齡-60),75歲以上的,為5年。
2.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6個月。
3.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4.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村收入×傷殘賠償指數×年限。60歲以下的,為20年,60-75歲的,為20年-(實際年齡-60),75歲以上的,為5年。
5.護理費。根據護理人數、護理期限、護理人員的收入和護理級別等要素決定。
6.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證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7.醫療費。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179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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