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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簡易程式如何提車

交通事故簡易程式的提車方式是,一般車輛檢驗鑑定報告出來後就可以提車,事故車輛一般在檢驗鑑定完畢後五日內,公安交管部門應該放車,除非對方提出財產保全。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58條,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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