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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破壞交通工具罪是如何定義的

法律關於破壞交通工具的定義還是非常明確的,就是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然後加上可以使交通工具發生傾覆、毀壞危險的,就算得上是破交通工具罪了。還有一些特別的就是就算是拖拉機也有可能給是交通工具,一般來說拖拉機不屬於交通工具。
刑法
第一百一十六條破壞交通工具罪
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條破壞交通設施罪
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八條破壞電力裝置罪
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裝置,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條破壞交通工具罪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裝置、燃氣裝置、易燃易爆裝置,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對破壞交通工具罪是如何定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