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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技術貿易適用哪些法律

國際貿易律師解答 閱讀(2.72W)
國際技術貿易適用哪些法律
我國國際技術貿易合同有許多是含有智慧財產權的技術貿易合同,這類合同的法律適用的原則和方法,沒有統一的法典,散見於不同的法律之中,主要體現在我國的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當中。事人選擇合同適用法必須具有合理性,選擇的法律應與合同有一定的聯絡。如當事人營業地、合同簽約地、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所在地、工業產權保護地等都與合同有較密切的聯絡,選擇這些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作為合同適用的法律被認為是合理的。相反,當事人選擇某個不相干國家的法律,或為了規避當事人國家的某些強制性法律規定,而選擇當事人根本不瞭解的法律就可以視其為不合理,法院或者國家機構可以宣告當事人的選擇無效。我國對國際技術貿易法律適用的態度,採取了折衷的做法,即“適當限制”原則。作為一個開發中國家,這些規定是符合我國國情的,同時也能被其他國家的當事人所接受。國際技術貿易合同適用的主要法律是國內立法。國內立法一般有兩種:普通法和特別法。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