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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斷交3個月以上 | 是不是不能累計使用?

醫療保險 閱讀(2.49W)

一、醫保斷交3個月以上,是不是不能累計使用?

醫保斷交3個月以上,是不是不能累計使用?

1、醫保斷交3個月以上依舊累計使用,這是由於醫保斷交3個月繳費後,繳費年限不會清零,但是將會暫停計算累計繳費年限,並且在醫保停繳的次月將不能享受醫保報銷待遇(醫保個人賬戶部分可以使用)。若想以個人身份參加醫保,將會有6個月的等待期。

2、醫保斷交不超過3個月,是沒有什麼負面影響的。建議這部分人群,儘快補交3個月的費用。那麼從下個月起,就能正常使用醫保服務,可以享受到醫保報銷待遇。

3、醫保斷繳的影響

(1)醫保斷繳後,醫保待遇從斷繳次月起就停了。停交期間產生的醫療費用無法參與報銷。斷繳後重新繳納的,醫保可能會有三個月到六個月的恢復期,期滿後才可以繼續正常報銷。

(2)醫保也有退休的,通常為男性25年,女性20年。斷繳意味著累計年限增長的停止。如果退休前不足當地規定的醫保退休年限,可能需要補繳或無法醫保退休。

二、與繳納醫療保險有關的規定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管理服務的需要,可以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醫療機構應當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療服務。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職員從單位離職之後,單位將不再有為職員繳納社保的義務,在停職期間,職員可以為自己繳納醫療保險,若是因為沒有時間辦理等的原因,也可以暫時停止繳納醫療保險,但是切忌停繳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將會導致自己無法享有相關醫療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