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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養老保險新政策是怎樣的

養老保險 閱讀(5.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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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養老保險新政策是怎樣的

養老保險的普遍概括,使越來越多的人感受到社會福利的好處,尤其是城鄉養老保險的出現,使城鄉居民的養老有了保障,但是對於養老保險的規定卻不是一成不變的,它需要隨著社會的發展而變化,那麼對於城鄉養老保險新政策的內容具體有哪些呢?小編將在下面介紹。

城鄉養老保險新政策

1、養老保險的物件和繳費的相關規定

具有本縣戶籍,年滿16週歲(除全日制在校學生、用人單位職工),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須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首次參保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到戶籍所在鎮人社所或村(居)委會辦理參保手續。參保人員應於每年3月底前,到鎮人社所,村(居)“四個不出村”平臺,縣內建行各網點繳費,也可通過建行網上銀行、悅生活、手機銀行繳費,繳費檔次每年可調整。

2、繳費標準和政府補貼的規定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貼為:

個人繳費100元,政府補貼30元(僅限繳費困難群體);個人繳費1000元,政府補貼60元;個人繳費1400元,政府補貼70元;個人繳費2100元,政府補貼80元;個人繳費3000元,政府補貼90元;個人繳費4000元,政府補貼100元。補繳的年份不享受政府補貼。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3、政府代繳的物件和代繳標準的規定

持有縣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人(二級以上)和低保物件可以享受政府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符合條件的物件個人只需繳20元,由政府代繳80元,政府補貼30元;也可選擇高檔次的繳費標準繳費,政府代繳標準不變,享受相應檔次的政府補貼。

4、領取手續的規定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週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憑本人蔘保繳費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在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前一個月,到戶籍所在鎮人社所辦理手續。2010年1月1日新農保或2011年12月1日城居保制度實施時未滿60週歲,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5、調整機制

國家建立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標準已從2010年的60元調整到2015年的105元,如何調整,按省政府檔案規定執行。

以上就是小編關於城鄉養老保險新政策內容的介紹,城鄉養老保險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的,我們在查閱關於城鄉養老保險的新政策時,應該將其中的兩部分都要仔細查閱,才能夠清楚地知道該養老保險的所有內容,以及內容中的各個部分應該如何計算,與此同時,也要注意城鄉養老保險與其他制度的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