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社會保障>養老保險>

原單位不給轉移養老保險怎麼辦

養老保險 閱讀(2.62W)
原單位不給轉移養老保險怎麼辦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養老保險轉移方式

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有三種情況,一是遷入,二是遷出,三是本區縣內轉移。
一、遷入在收到遷出區縣要求轉移的函件後,遷入區縣的管理機構要及時覆函。
待對方的保險金轉移過來後,要會同財會部門對保險金進行稽核,確認無誤後,要向遷入區縣的農保機構發出由財會部門和區縣級管理機構分別稽核後的保險金收訖回執。
對遷入者的繳費記錄卡和繳費證要稽核,錢帳要一致。
二、遷出保險物件因戶口遷居外區縣、要求轉移保險關係的,應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鄉(鎮)社保所辦理遷出手續。
有關材料應包括轉移申請書、戶口轉移證明等。鄉(鎮)社保所查驗後,應在申請書上籤署意見,將申請者的繳費證、戶口轉移證明材料、申請書及繳費記錄卡上交到區縣級管理機構。
三、區縣內轉移除了繳費單位變更以外,其他保險關係不做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