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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給補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養老保險 閱讀(1.01W)
單位不給補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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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同意補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您好 不知道您的單位是以何種理由拒絕給您養老保險。以下是一些相關法規供參考: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
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 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
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
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
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2.按月領取:
A.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B.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C.以上兩項A 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