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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養老保險 閱讀(5.84K)

在我國,只要是企業職工,都享受五險一金的基本保證,公務員也不例外。現在公務員辭職下海的情況很多,養老保險作為公務員的一項基本的福利保證,公務員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下面我們通過本站簡單瞭解下。

公務員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一、公務員養老金並軌後辭職養老金怎麼辦?

公務員辭職、辭退重新就業、並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辭職辭退前原在機關可計算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因此辭職就業後,可由所在企業辦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登記,然後攜帶公務員工作檔案,到當地社保中心兩個確認辦公室進行原先工齡的視同繳費年限確認工作。

二、公務員“下海”養老金怎麼辦?

近年來,全國各地都陸續傳出了公務員高層“棄政從商”的新聞,而此前,絕大多數公務員在考慮去留的時候,首先得考慮將來的生活保障問題,因為公務員一旦辭職,將來高額的養老津貼、醫療保障都將失去。隨著養老並軌改革的啟動,今後公務員“下海”將實現與職工養老保險關係的正常轉移,從而有效地保障了其在企業退休後的生活。

根據相關方案,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範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基金。而參保人員跨統籌範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下海”時,在轉移養老保險關係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綜上所述,養老金並軌制度實施後,哪怕是公務員辭職,養老保險也依然會存在,會保證今後的基本生活。公務員辭職後如果還去相關事業單位,那麼只需轉移養老保險關係;如果辭職後去了別的公司,那麼在轉移養老保險關係的同時,也轉移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公務員要懂得公務員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才會做到心中不慌,免去不必要的擔心。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三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