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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拖欠員工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 閱讀(2.88W)
企業拖欠員工養老保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企業不給員工購買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社保中的一項,也屬於國家強制性購買的專案,不能雙方協商一致放棄購買的,因此,勞動者可以另寫一份要求購買養老保險的通知給公司,如果一個月後公司仍然給勞動者購買養老保險,勞動者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或者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獲得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