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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養老金的構成包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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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養老金的構成包括什麼

一、基本養老金的構成包括什麼

1996年1月1日以後參保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1996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及以上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調節金四部分組成。其中,由於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90年代才開始逐步建立,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只有在《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才享有過渡性養老金,即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二、什麼是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家有關檔案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生活,2005年至2012年,我國已連續8年較大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自2013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三、養老金的計算

⑴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累計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從1992年(省行管統籌單位轉入人員從1994年;我市事業單位轉入人員從1995年,機關單位轉入人員從2000年)至退休當年,歷年繳費中的當年本人繳費工資與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值的平均數確定。

⑵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按本人退休年齡所對應的下表所列標準執行:

⑶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係數)

⑷調節金=70元×計算比例(從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為90%、70%、50%、30%、10%)。調節金是用於解決全國統一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後的待遇過渡問題,2011年起不計發調節金。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基本養老金的構成但是需要我們注意的是,於1996年以前參加工作並繳納滿十五年養老保險的人,除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之外,還享受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但是,調節金於起已不再發放了。養老保險是一項偉大的制度,既滿足老人基本生活需求,又減輕了年輕人養老的壓力。我們一定要記得按時繳納養老保險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