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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體企業改制下崗的國家給補償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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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體企業改制下崗的國家補償麼?

大集體企業改制下崗的國家給補償麼

根據相關企業改制的規定,大集體企業改制下崗的職員的補償,有企業單位支付,國家不予支付。

具體補償如下:

1、經濟補償按職工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企業生產經營正常的,補償金標準以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計算單位。職工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3倍的,按不高於當地社會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計算。企業生產經營不正常,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市、區屬企業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照不低於去年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實發468元,其餘額用於職工個人交納社會保險費。縣(市)經濟補償金最低標準由當地政府按照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100%—130%確定。

3、計算補償金年限時,職工的工作年限截止今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算。由於職工個人原因離開工作崗位時間,不計算工作年限,在計算經濟補償金時扣除。

無論是何種型別的企業,改制涉及到補償、賠償等問題的,都需要企業單位自行支付,大集體也不例外,這也就回答了“大集體企業改制下崗的國家給補償麼”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