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社會保障>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的辦理程式有哪些

失業保險 閱讀(2.49W)
失業保險的辦理程式有哪些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員工失業保險辦理的程式有哪些呢?

你好,司法實踐中員工失業保險辦理的程式主要包括:
1、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的下個月起,第一個月的11-20日期間(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順延),本人憑《失業證》、《身份證》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驗,以後每個月都必須在11-20日到戶籍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審驗。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審驗的,視為自動放棄當月失業保險金,不予補發;
  2、在《失業證》上加蓋“失業保險待遇稽核”印章;
  3、在市失業保險計算機管理系統中為其做“審驗登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