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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喪葬補助金的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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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喪葬補助金的標準是多少?

一、一次性喪葬補助金的標準是多少?

一次性喪葬補助金的標準,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規定:“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根據該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所能獲得的喪葬補助金,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進行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

二、領取喪葬補助費需要哪些材料?

1、《市企業參保員工非因工或退休後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卹金申報表》原件(一式兩份);

2、死者的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及火化證明覆印件一份(驗原件);

3、死者本人或其繼承人、供養親屬銀行活期儲蓄存摺(本市中行、工行、建行、農行、發展行或商業銀行的戶名帳號頁)影印件一份(驗原件);

4、如死者繼承人是其法定繼承人,死者供養親屬或法定繼承人均不在場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和死者供養親屬或法定繼承人中某一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該代理委託書的公證書原件;如死者繼承人不是其法定繼承人,死者供養親屬或繼承人中有一方無人在場的,申請人需提供缺席一方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該代理委託書的公證書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供養親屬的,申請人只需提供死者供養親屬某1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該代理委託書的公證書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的繼承人且繼承人有多名、繼承人間又無直系親屬關係的,申請人需提供每名繼承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該代理委託書的公證書原件)。

三、辦理喪葬補助費領取手續的期限是多久?

1、員工或退休人員死亡的,其親屬應在其死亡後30日內到社保機構養老保險視窗辦理待遇申領手續;

2、企業離休人員死亡的,其親屬應在其死亡後30日內到市社保局養老保險處辦理待遇申領手續。

3、社保機構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辦結。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職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標準是按照職工平均月工資的六倍發放,但是關於退休去世職工的喪葬補助費發放標準,國家並沒有統一規定,各個省市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自主決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所認定的標準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