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社會保障>社保>

怎麼舉報公司不交社保?

社保 閱讀(1.78W)

一、怎麼舉報公司不交社保

怎麼舉報公司不交社保?

公司不給買社保,作為員工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告他的。

我們可以找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需要提交材料,材料包括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提交資料5天后仲裁委將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

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兩個月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也可以這樣做:

收集工資卡、工資表、考勤表、有社保簽訂合同的同事的證言證據證明你與公司有勞動合同關係;向勞動監察投訴、勞動仲裁申訴、確定後由社保局處置。

二、社保的相關規定?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專案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司如果不交社保的話那麼勞動者就會權利進行舉報,讓勞動者強制性為自己購買社保,如果拒絕就可以讓用人單位給予相應的賠償,所以,違反了勞動法一般都是會受到處罰的,因此,勞動法需要雙方來進行遵守才能更好的維持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