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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交社保要多久才能查到繳費情況

社保 閱讀(2.76W)

一、補交社保要多久才能查到繳費情況?

補交社保要多久才能查到繳費情況

當月的社保,次月底或者次次月初才可以查到,社保繳費情況的查詢方式是:

1、社保中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選“個人社保資訊查詢”視窗,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蔘保資訊。

3、電話諮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進行政策諮詢和資訊查詢。

二、公司繳納社保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三、公司不交社保員工單方離職後可以索要賠償金嗎?

公司不交社保員工單方離職後可以索要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總而言之,補交了社保後,社保費用不會馬上到賬的,社保費扣費時間跟到賬時間是有差別的。另外,如果中間斷繳的時間較長產生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而且只要出現斷繳的這種情況,就有可能會影響買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