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駐馬店社保最低基數是多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的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駐馬店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6%,個人繳2%。
1、個人繳費基數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高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從2015年7月1日起,可由本人按駐馬店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至200%範圍內選擇繳費基數,今後若國家、省有新的規定時按規定執行。
二、駐馬店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1、不滿45週歲的居民,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2、參保人年滿60週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應逐年延繳,並享受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
3、達到65週歲時仍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的養老保險費,但一次性補繳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三、駐馬店養老保險轉移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委託他人辦理申請的,需提供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4、《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
5、《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6、《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
四、駐馬店養老保險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社會保險不僅僅是對未來的一種保障更是對健康、醫療等方面的保障。特別是在就醫的時候可以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繳納醫療費的時候可以減輕一部分的負擔,然後到了養老方面,到了法定的年齡也有一定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