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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社保是什麼區別?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閱讀(1.24W)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與社保的區別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社保是什麼區別?

1、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只能農民,也就是擁有農村戶口的人才可以參加;

2、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必須以家庭為單位整戶參加;

3、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一年一交費,一年一參合,參合本年度享受報銷;

4、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籌措有限,保障力度略低;

5、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為國家的政策,以解決參合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為最終目的。

社保中的醫療保險具有“低水平,廣覆蓋”的特點,繳費以低水平的絕大多數單位和個人能承受的費用為準,廣泛覆蓋城鎮所有單位和職工,不同性質單位的職工都能享有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參保人員完成繳費年限後可以終身享受。其次基本醫療保險具有“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的特點,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按統一標準享受待遇。

應將新農合保障制度與社保進行區分對比,將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與社保中的醫療保險相比較,那麼我們就不難發現其中的區別,簡而言之,其參保物件、保障水平等都是千差萬別的,農村合作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總體還是較低的,將隨著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而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