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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辦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 閱讀(2.01W)
社保局辦工傷保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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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如何調查工傷




    1、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工傷認定中,可以進行以下調查核實工作:



    (1)根據工作需要,進入有關單位和事故現場;



    (2)依法查閱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詢問有關人員並作出調查筆錄;



    (3)記錄、錄音、錄影和複製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調查核實工作的證據收集參照行政訴訟證據收集的有關規定執行。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用人單位、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負責安排相關人員配合工作,據實提供情況和證明材料。



    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進行工傷認定時,對申請人提供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要求出具證據部門重新提供。



    綜上所述,根據相關法律條款,單位申報工傷的時效是事故發生後30天內,如果逾期沒有辦理,受傷職工本人可以委託家屬申請,這個時間週期比較長,在1年內提出都是可以的。申請工傷認定是非常重要的環節,是工傷賠償程式中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