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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用過落戶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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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用過落戶廈門

每年大量的高校畢業生走出校園進入社會,隨著而來的主要就是就業的問題,要是這個問題不能很好的調解,那麼就會容易引發其他的矛盾、問題。而該如何合理的安排畢業生工作問題,也就成為了每年5.6月份的重要問題。可以說,每年我國針對畢業生的政策規定都不太一樣,而在涉及到人事檔案、黨員關係等上面,也是需要畢業生引起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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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過期了能報到嗎

報到證所謂“有效期”的說法其實不準確,應為“報到期限”。畢業生畢業報到的正規程式應該是這樣的,先與就業單位簽訂畢業時學校發給的“就業協議書”,並由就業地畢分辦蓋章。然後持此就業協議書回學校,辦理“報到證”(學校根據“就業協議書”上體現的就業地,發放報到證)。

報到證的右側有“報到期限”,一般情況下是發證後的兩年內,這個不能理解為有效期,不是過期後報到證就不能使用。這個應該理解為“擇業期(改派期)”。在拿到報到證後如果就業地有變化,就需要做“改派”,改派的期限是發放報到證後的兩年內,在超出這個期限後,就不能再更改報到地,只能按照報到證上的報到地報到。這就是報到證上“報到期限”的意思,也就是有的人平時說的報到證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