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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戶口 | 結婚落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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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戶口 結婚落戶政策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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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戶口落戶政策夫妻

被投靠人為北京市農業戶口:妻子投靠丈夫的,結婚需滿3年;丈夫投靠妻子的,結婚需滿5年;雙方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若為再婚夫妻,且為協議離婚,需對離婚協議做公證滿3年;可隨遷1-2名未成年子女(視各區縣情況);需注意,有些派出所要求離婚協議必須在北京的公證處做,因為外地有造假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