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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個體戶怎麼交稅?

企業納稅 閱讀(1.06W)

一、浙江個體戶怎麼交稅

浙江個體戶怎麼交稅?

1、個體工商戶應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領取《稅務登記證》。

2、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更的,應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登記。

3、個體工商戶因歇業等情況,終止納稅義務的,應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出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登出稅務登記,並按規定結清稅款,繳銷發票和有關證件。

4、個體工商戶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登出稅務登記,並按規定結清稅款,繳銷發票和有關證件。

5、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變更登記,或依法吊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後,應告知同級稅務機關;在辦理個體工商戶登出登記手續前,應要求其提供稅務機關的登出稅務登記證明。

10、個體工商戶必須將《稅務登記證》置放在營業場所內明顯位置,亮證經營,並按規定辦理驗證手續。嚴禁轉借、塗改、買賣或偽造《稅務登記證》。

11、個體工商戶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如實報送納稅申報表和有關納稅資料,申報納稅。

12、個體工商戶臨時出縣(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持所在地稅務機關的《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單》,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13、個體工商戶出縣(市)從事經營活動超過三個月的,應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和申報納稅。

二、個體工商戶應按照下列規定繳納稅款:

1、從事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應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繳納增值稅;

2、從事生產、委託加工、進口消費品或銷售首飾,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繳納消費稅的,必須繳納消費稅;

3、從事交通運輸業、建築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等和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的,應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營業稅;

4、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利潤,應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5、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繳納的其他各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以上就是浙江個體戶怎麼交稅?這個問題的全部回答,個體戶辦理好營業執照就可以到當地的稅務機關登記稅,然後根據自己經營的個體戶的種類的不同繳納不同的稅款,個體戶經營者必須按照規定繳納需要的稅,稅務機關會不定時的進行核查,因此不要抱著僥倖心理,以免因此收到更多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