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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企業納稅 閱讀(2.15W)

一、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複合計稅(以下簡稱複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六條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第七條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第八條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 ÷(l-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託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第九條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1-消費稅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1-消費稅比例稅率)

根據上述的描述,我們可以瞭解到根據不同的消費品或勞務服務消費稅的計算公式是不一樣的,但是總的來說就以上幾種,現在大家大概已經都可以理解了。消費稅是國家籌集資金財政收入的一大主力,國家可以根據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調整徵稅物件,調節消費行為從而正確引導消費需求,所以消費稅對我國事業發展來說也是意義非凡。